實際上在當今“快餐時代”企業要求人才亦是如此,不僅要求知識積累厚度足夠,更是要求能夠有足夠的人格. . .
實際上在當今“快餐時代”企業要求人才亦是如此,不僅要求知識積累厚度足夠,更是要求能夠有足夠的人格魅力寬度。從與客戶交流,到方案的制定,再到具體實施都是同一個人?這個人的水平暫且不作為衡量標準,單說他的經歷足以滿足如此龐大的要求么?我們來看看不同網友的觀點:
網友A:中立
售前的職責偏向于銷售,主要目的是先把單簽下來的,并且方案相對全面概括。
實施的職責重點于交付,主要目的是把方案細化并落實到系統中去。
合二為一,客觀上可以避免售前的假大空的承諾,不過從長遠來看,無論是售前還是實施顧問,誠信是第一位的,否則最終會搬了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網友B:支持論
目前國內的很多ERP公司畢竟不成規模,追蹤一個客戶,需要不少時間和經歷,讓實施去做這個事情,一方面實施肯定沒售前那么肯拉下面子死皮厚臉 窮追猛打,會搞公公關系,還有個重要原因售前各方面成本便宜啊。 這是很多ERP公司的做法和想法。
作為甲方,其實我一直很同意國內的很多ERP公司進行售前和實施同一人,因為專門的售前肯定沒專業的實施那么有行業經驗,實施可以碰到很多實施和管理中的細節和核心東西,可以給客戶更專業的解釋和實施方案。可是售前更多的停留在產品的表現層面上。真真核心的ERP中的一些更關鍵行的核心數據流程和業務細節他們不一定清楚,無法從一開始就看到企業存在的問題,無法一開始就和管理的高層溝通企業管理方面的問題。而且如果實施可以一直跟進的話,對企業各方面的情況會更加了解,可以有效縮短后面的實施周期,可以更早的清楚企業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可以提前有針對性和企業高層溝通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而這些也正是我們甲方管理層更喜歡看到和聽到的企業管理問題和一系列的解決辦法。可以在選擇中得到更高的分數。。。
網友C:支持論
既售前又實施的公司,估計規模不會很大,所以不建議分開,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用管理制度來平衡項目質量,售前只需要將前期的客戶目標準確的傳遞給實施就行,在付款后,此部分可以進行售前,實施,客戶三方確認。
網友D:反對論
個人覺得,實施與售前的一個主要的共同點,就是都必須清楚的知道系統能做什么,可能會做什么,與絕對做不到什么。
售前的關注點,一般在能做什么,可能會做什么
實施的關注點,一般在能做什么,絕對做不到什么
前面說的,因為售前的夸口,而使實施出現問題,理論上來說,就是在絕對不能做什么這里出現的問題。可能是售前過于夸大,也可能是實施過于小心。
而就售前與實施放在一個人的身上的話,是會避免解決這種問題的存在。但是,這又無形中加大了對人員素質的要求。既要懂介紹產品,要對產品的演示有清晰的講解思路,還要能對客戶的需求點進行把握。還要懂技術,最起碼要懂安裝之類的技術,還要懂培訓,因為一般情況下,對客戶的培訓也是由實施人員在做的。
而且,如果想要做一個這樣的售前,很可能還要懂一些軟件開發方面的技術。不然都不會知道什么樣的需求是可以進行二次開發的,什么是做不到的,什么功能能做到,但是要的時間會比較長等等。
而如果一個人能夠做到以上這些的話,個人認為,完全可以到一些大公司去做售前或者實施了。這樣工資又高,地位也高,工作還要比全做輕松~
小結:
無論贊同與否,我們都很清楚兩個職位側重點是不同的,如果這兩個職位的工作在某種場合下要求一個IT人完成,那對這個ITer一定既是壓力又是挑戰。從公司層面講,如果不是出于某些特殊要求,二者工作分開勢必會對公司管理更有幫助,對用戶也是負責的表現。從網友的觀點中也可以看出,對于信息系統的實施工作,誠信與服務很重要,并不是系統交付用戶就是“勝利”,這一點已經成為IT系統供應商共識。
(來源:IT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