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的金融監管中,金融創新始終走在金融監管之前,監管層要處理好“管”與“放”的關系。應更加側重事前. . .
尹振濤:當出現部門利益之爭的時候,就必須加強監管協調,包括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和監管政策之間的協調,以免造成監管成本和效率低下。2009年,29歲的尹振濤從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系畢業,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此后一直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做金融監管與金融史研究,并擔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系碩士生導師。
尹振濤1980年2月出生于山東省青島市。2009年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法律與金融監管研究基地秘書長。同時,擔任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碩士生導師。
主要研究方向:金融監管、金融史等。有著作《歷史演進、制度變遷與效率考量——中國證券市場的近代化之路》(獨著)、《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14》(副主編)等。
★ 核心觀點
在實際的金融監管中,金融創新始終走在金融監管之前,監管層要處理好“管”與“放”的關系。應更加側重事前和事后監管,“事前”建立生前遺囑,“事后”出臺退出機制。當下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監管層不能把每個零部件都管著,要留有發展和創新的突破口與空間。
“均衡被打破”引發金融危機
新京報:你研究金融監管多年,在你看來,為什么需要金融監管?
尹振濤:是為了盡可能防范金融風險,并規范金融創新。同時,盡可能發現和解決危機。
新京報:金融危機、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三者是什么關系?
尹振濤:三者可以說是一個共同體,是一個不斷尋求穩定平衡的三角形。他們不是對立的關系,而需要確立一個內部的平衡和共同目標,即讓金融業健康持續發展。
新京報:什么樣的情況下,金融危機才會發生?
尹振濤:沒有危機發生的時候,金融危機、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是一個均衡關系,只有當均衡被打破的時候,金融危機才會發生。如果均衡被打破,比如監管過嚴或過松,沒有創新或創新過度,平衡點會從波峰走向波谷,便會出現金融危機。
新京報:請具體說明一下。
尹振濤: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前,每一個金融產品都符合監管政策,但是,由于金融過度創新,給普通金融消費者提供了過度的金融服務,比如該消費者并沒有抵押物或必要的還貸能力,卻依然可以享受大額貸款等,監管與創新之間的平衡就被打破了,最終引發了次貸危機。
新京報: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后,金融監管有何新的變化?
尹振濤:美國次貸危機之后,全球范圍內監管層都在加強監管,有幾個新的變化。首先,監管理念從以保護金融機構為主到保護金融消費者為主。美國以及其他國家相繼成立了專門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等。
其次,由更注重日常的風險防范向更注重事前和事后監管。比如,數據共享與預警體系、生前遺囑等政策的出臺。
另外,監管原則也由微觀審慎監管向宏觀審慎管理轉變。例如,危機后提出的宏觀審慎管理框架、系統重要性機構管理等思路。
預計存款保險制度最快推出
新京報:金融危機能否避免?
尹振濤:我的觀點是金融危機永遠是不可避免的。該如何發現危機,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新京報:既然金融危機不可避免,那么金融監管該如何最大程度發現和解決危機?
尹振濤:以前美國的很多監管政策都是如何避免金融危機,事實上2008年的金融危機之后,從美國出臺的很多長期政策來看,監管層更加注重如何發現危機和解決危機。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改變。既然金融危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現在最重要的是事前和事后監管。
新京報:監管層為什么要重視事前監管?
尹振濤: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包括美聯儲、華爾街等金融機構都不知道該怎么辦,對于解決問題的方案不能及時達成一致。甚至當美聯儲決定注資的時候,它還要去考慮這些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條例、監管規定等。
這勢必要推出生前遺囑,把各種最壞的打算都提前列出來,包括破產等各種糟糕的情況。然后,設計一個整體性的方案,并要獲得監管機構和股東的認可。當危機真正發生的時候,便能夠迅速有效解決。這就是要在“健在時就安排好自己的葬禮”。
新京報:生前遺囑安排在中國是否也被推行?
尹振濤:目前,我們還沒有建立完善的生前遺囑體系,但是監管機構已經認識到它的重要性,并開始進行試點工作。比如銀監會在今年1月份發文,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制定恢復及處置計劃,同時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也在積極響應。
新京報:銀監會推出生前遺囑,是否意味著銀行業有風險?
尹振濤:顯然不是。如果真的要發生危機或者銀監會對大銀行不放心,是不會馬上推出生前遺囑的。恰恰相反,監管層對銀行業很放心,所以,才從幾家大銀行推出生前遺囑,未來逐步推廣。
新京報:配合生前遺囑最重要的工作是什么?
尹振濤:最重要的是金融機構退出機制和存款保險制度。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工作,沒有生前遺囑和存款保險制度,是不敢讓金融機構退出的。預計存款保險制度可能最快推出,下一步或許就是金融機構的破產條例,然后金融機構自己來做生前遺囑。
新京報:這相當于打開了出口。
尹振濤:現在允許民資設立銀行,實際上是打開了入口。那么,相應的出口也要打開。有進有出才會形成一個可持續的市場。
出臺互聯網金融監管法案不合適
新京報:你說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應該是平衡的,那監管如何處理好“管”與“放”的難題?
尹振濤:最嚴格的金融監管未必是最好的監管。不能把金融機構的每個零部件都管著,要給金融業的發展留有創新的突破口與空間。否則,金融業該如何創新與發展呢?
新京報:目前哪些領域是突破口?
尹振濤:互聯網金融算是一個。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起步并不比美國晚,目前互聯網金融有很多種模式,比如2013年以來余額寶等“寶寶團”涌現, P2P和眾籌等,都是一種新的金融模式。
新京報:有分析指出互聯網金融并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難以稱之為創新。
尹振濤:這要分兩方面來看,如果說互聯網金融沒有創新,那是因為不管是P2P、眾籌,還是各種“寶寶”產品,實質上都是投融資的機制,并沒有改變金融的實質。但是,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使用了與傳統金融完全不同的渠道或技術,又可以稱之為創新。
新京報:互聯網金融需要監管嗎?
尹振濤:這個問題應該分兩個層面來回答。
一是,互聯網金融并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互聯網金融仍然需要金融監管。
二是,出現了互聯網金融,不一定要出臺新的監管體系。其實,很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或產品,在目前的金融監管框架下,都能找到相應的歸口部門。比如,在余額寶的運行機制背后,有銀行監管、證券監管以及支付清算體系等監控。
三是,當然,由于互聯網金融的特點,的確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需要重新安排或布局監管措施。
新京報:互聯網金融增加了哪些監管難度?該如何監管?
尹振濤:互聯網金融還處在發展中,今后到底能發展成什么樣,現在還不能做出判斷。因此,我認為監管層要以肯定的態度為主,不要過度監管。
前一段時間有人建議監管部門出臺一部互聯網金融監管法案,我覺得這不合適。因為這個行業的前景尚未看到,怎么去監管呢?萬一這部法律法規尚未正式出臺,被監管的某種互聯網金融產品已經不存在了呢?完全有這種可能性。同時,互聯網金融有很多表現形式,不能一概而論。比如余額寶與P2P就不同,如果要監管的話,那么細則肯定不同。
針對P2P應強調“事前監管”
新京報:前段時間P2P企業出現跑路等現象,難道監管層要放任不管嗎?
尹振濤:一些P2P企業吸儲建立資金池,有違法行為,但是,P2P又確實解決了很多小企業的問題。因此,針對P2P監管問題,不能一棒子打死,而是應該規范其健康發展。而且應該強調事前監管,而不是等P2P企業老板跑了,監管部門才出面應對。
新京報:如何避免事后監管?
尹振濤:要在事前進行登記注冊,包括數據統計和信息披露。比如,全國到底有多少家P2P企業?估計沒人知道。其實,在設立P2P企業時,就要到相應的部門進行登記。同時,要明確規定哪些業務需要信息披露,這需要明確的界定和規矩。
互聯網金融監管,要從制度框架上進行理順,監管明確,就不會存在這類無人監管的問題了。互聯網金融因為運行手段不同,且有的是在工商部門注冊,有的是在金融監管部門備案,容易造成監管真空。往往沒有發生危機的時候,監管機構之間推諉,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發生爛攤子的時候,沒有誰愿意管。
新京報:互聯網金融要如何管?
尹振濤:互聯網金融企業到底是一個金融機構,還是屬于普通的工商企業,這是一個不太容易回答的問題。因此,要對現有的互聯網金融模式和特點進行歸類,哪些由金融監管部門管理,哪些由別的部門管理,應該達成一致。
同時,不僅要發揮金融監管機構的作用,還要發揮地方金融主管部門的作用。監管權力已經下放到地方的,地方金融主管部門也要承擔起一定的監管職能。
此外,從法律層面來看,很多案件事實上也可以完全通過法律體系予以解決,監管機構做好取證配合工作即可。
分業監管存在監管真空
新京報:為何中國金融監管是一行三會的模式?
尹振濤:中國以前是大一統監管模式,隨著金融業的發展,逐步形成了當前的分業監管模式。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是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自然選擇。
新京報:分業監管有何優勢和劣勢?
尹振濤:分業監管各管一攤事,更加專業。同時,監管的效率更高也更有針對性。但是,一行三會監管部門之間絕緣,也有利益紛爭,隨著金融市場的變化,這個模式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分業監管存在監管真空和套利。對于一些新生的金融業態,由于部門分割,容易存在監管真空。另外,對于一些發展較好的行業或業務,監管機構也都想分一杯羹。比如,企業債市場的“九龍治水”現象。
新京報:該如何避免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
尹振濤:當出現部門利益之爭的時候,就必須加強監管協調,包括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和監管政策之間的協調,以免造成監管成本和效率低下。
新京報:如何加強監管協調?
尹振濤:目前,國務院已經批準設立了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但要真正實現分業監管下的協調,則必須成立一個實體部門,比如成立金融監管安全委員會。并且要有常設秘書處或實體機構,以及一套機制和運行的流程,才能真正發揮協調的作用。同時,金融監管要進行微調,逐步向功能監管方向傾斜。不以金融機構而是以金融行為為基礎,確定監管主體。
新京報:能否舉例說明?
尹振濤:比如企業債的發行。發改委是否該保留對企業債發行的審批權?我認為應該取消。接著該歸銀監會還是證監會審批,要根據不同的債券形式、市場流向,從功能上判斷。
■ 人物
80后碩導讓學生做研究要敢“發聲”
年輕,是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濤給記者的第一印象。這位“80后”學者戴著黑框方眼鏡,穿Polo衫,一臉略帶靦腆而自信的笑容。
2009年,29歲的尹振濤從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經濟系畢業,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此后一直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做金融監管與金融史研究,并擔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系碩士生導師。
“我目前正在指導學生寫畢業論文,沒想到我的學生里竟然有大部分選擇了互聯網金融作為研究對象”。尹振濤告訴記者,除非有特別的理由,否則他已經建議那些學生換題目了。
尹振濤認為,對于新生事物,人們總是盲目去崇拜去研究,但是,互聯網金融自從2013年6月爆發以來,至今僅存在一年。雖然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卻也險象環生,目前監管尚未跟進。萬一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突然不存在了呢?“這不是不可能”。尹振濤不無擔憂地說,去年他研究之余喜歡刷微博獲取資訊,如今他以及周圍更多的人已經轉移到微信上來了。互聯網產品層出不窮,更新換代時間短,各領風騷三五年已經算奇跡。
“做研究既要‘發自己的聲’,也要理論結合實際,方法得當、數據精準,站得住腳、經得起推敲”。這既是社科院對其年輕研究人員的要求,也是尹振濤對學生的要求。
■ 同題問答
Q:對2014年的經濟、社會運行,你最大的擔憂是什么?
A:中國經濟增速下滑的趨勢不可逆轉,原來高增長的模式不可持續。因為沒有人在快速路上會永遠踩油門,何況是一直在沒有出現過大的經濟周期波動的國家。同時,經濟下滑導致房地產市場很難有起色。
Q: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300多項改革中,你最關注哪一項?
A:我最關注金融改革。
Q:評論認為,未來兩年是上述改革推進的重要窗口期,你認為兩年內,最有希望改變現狀的一項改革是什么?
A:我認為未來一兩年內最有希望推出的是存款保險制度。圍繞存款保險制度,還會有幾項配套制度將陸續推出,例如金融機構的生前遺囑和金融機構的破產條例等。除此之外,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也將在一兩年之內推出。發行注冊制改革要以修改《證券法》為前提,而《證券法》的修改已近尾聲。
Q:未來10年,你認為哪一個行業最具投資前景?
A:未來要把握人口結構轉型這一大的因素。中國將在未來10-20年發生人口結構的轉折,人口紅利將不復存在,因此,養老和醫療產業,是比較有投資前景的。
Q:對于中國的諸多經濟學家,你最為尊敬的是哪一位?
A:我最尊重的學者是我們社科院副院長李揚。李揚即便行政事務纏身,也不放過任何跟年輕研究人員交流和捕捉任何最新信息的機會。同時,他始終要求不管研究人員提出的結論是否迎合大眾或出人意料,但只要是有理有據、數據準確,并經得住推敲的都應該大膽地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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