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又跟蘋果干上了,不過和上一次有所不同的是,這一次它并沒有獲得像上次曝光售后問題后的清一色討伐,因. . .
文/黃浩
央視又跟蘋果干上了,不過和上一次有所不同的是,這一次它并沒有獲得像上次曝光售后問題后的清一色討伐,因為輿論旗幟鮮明地形成了兩大不同聲音。許多的蘋果手機普通用戶得知蘋果可以在GPS未開啟的情形下記錄地址,并且依照報道按圖索驥的找到了這些地址信息之后,表現出了異常的驚奇、質疑甚至還有憤怒——這種質疑和憤怒多數來自于“為什么我不知道它在記錄這些東西”的知情權缺失感。而另一眾果粉則是旗幟鮮明的力挺蘋果,同時對于蘋果不會拿這些記錄另作它用表示了充分的信任。而蘋果的反應速度也是遠超上一次的315維修條款事件,迅速給出了回應:感謝CCTV的監督,但我們真的沒有把地址信息交給別人。一唱一和,頗為有趣,但整個事件的背后更凸顯了一個深入的問題:如何界定隱私,以及如何界定何為“竊取隱私”。
“凡是央視報道的,就是我們要反對的”的理念,在經歷了各種來自央媒的“不信任報道”之后成為了絕大部分網民的信條。我個人相當反感這種和文革時期“兩個凡是”一脈相承的事件觀。所以我們不妨先從央視的報道的每一個細節說起:
1、蘋果有沒有在不事先告知消費者的情形之下進行了地址記錄?有,這個事實的確存在。而且部分App的確沒有出現過“要使用你的位置信息”的提示——這是這篇報道的一個重點核心,的確屬實。
2、這個地址信息夠不夠成隱私的記錄?“我去過什么地方”是否是一個“隱私”信息?大部分之前并不知道iOS設備會進行記錄的消費者幾乎第一時間一致的認定這就是——問題的關鍵其實在于消費者在不知道你做了這件事的情形之下被第三方媒介告知,原來蘋果做了件你不知道的事兒,還跟你有關系。這種情形之下,即使這些地址信息毫無第三方的可利用價值,消費者也會將此看為一項“隱私泄露”。而從“隱私”的定義上來說,這些地址信息因人而異,并不能全部構成“隱私”屬性。但這種信息可輕易查看并獲取,給了某些不法分子機會用作一般人可能無法想象的非法用途。從這個意義上說,這種信息有可能達成一種“隱私泄露”的可能,注意:是可能。
最大的爭執點出現在新聞報道的最后部分:央視指出這些消息可能構成安全信息(甚至上升到國家安全)被非法機構獲取,同時援引了谷歌、蘋果早前因私自記錄個人隱私信息而帶來的新聞報道——這些后續的援引新聞和這一段的評論導向加劇了部分蘋果用戶的不安全感。而蘋果的回應聲明也主要面向這一部分:首先,蘋果承認了記錄用戶地址信息這件事實,而且給予了一個“提升用戶體驗”的理由——央視的報道并未失實。隨后蘋果的回應重點到了“我雖然記錄了用戶的地址信息但我絕對不會把這些信息交由任何第三方”的肯定性回應,甚至指出這些信息甚至不會透過iTunes和iCloud上載,僅存于本機。
但是,對于我們前面分析提到了第二條,蘋果沒有做任何相應的解釋——換做你是蘋果公司你也一定不會對這個做解釋,因為你也一定會覺得這些信息怎么用跟我沒有半毛錢關系。所有信息都可以被用作好的一面,也可以被用過壞的一面。蘋果公司認為自己用這些信息用做了好的一面,但如果有其它人士利用這些信息做了壞的一面,蘋果公司也可以將責任撇得一干二凈——從邏輯上來說,這并沒有錯,盡管真的聽起來不那么令人舒服。
一來一往,我們明顯看出了兩家言論的焦點,首先:央視報道屬實,但基于最近攻防密切的中美關系層面(你懂的),論調需要有如此表達——這個并不意外,因為你看看美國媒體對華為的報道態度也就可以理解中國央媒對蘋果的報道態度。其次,蘋果雖然有海外隱私訴訟事件和斯諾登的隱私爆料影響,但按照蘋果的說辭“我們的確不是一家靠這些信息來獲取營收的公司”,我們不做任何的額外解讀選擇相信它。由此更深入值得探討的是,我們如何界定什么樣的東西是“隱私”,什么樣的情景構成“隱私泄露”。
隱私也是一種信息,前文說過:每一種信息都有多重可能——對一些人來說它毫無價值、有些人來說可以作為有益之用、有些人可以以此來謀取非法利益。往往處于最后一種情形時更多的人才會“義無反顧”的將其定義成隱私。比如,同樣是買購物,我買了一部手機,非常開心的放在社交網絡上曬單分享,這種信息個人就不會視其為隱私——雖然這是個人行為和隸屬與個人相關的行動信息;但如果我購買手機的信息從購物網站上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泄露出去,而且某些不法分子開始推送與這部手機相關的服務廣告,大部分人會視其為“隱私泄露”——其實信息本身是一模一樣的,取決于這個私人信息當事人的認同及后續帶來的行為影響。而同樣的購物,買了部手機和買了個情趣用品,我想更多人不會視其為同等隱私系數的信息了——前者即使被購物網站泄露,我可能還只是停留在生氣的階段;如果你的同事不小心從泄露出來的信息中得知你買了個情趣用品,這就不僅僅是生氣的問題了,對吧?
回到蘋果這一次的事件本身,我們的確是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蘋果濫用這些私人地理位置信息做他用,并且蘋果真的是利用了這些地理信息提升了部分的用戶便利性體驗——雖然真的體驗不夠明顯。但還是那句話,這些信息因為非常易于獲取,因為不排除被惡意第三方獲取并用作不法用途的可能(例如手機丟失后查看該信息竊賊輕松找到你家住址)。因此,央視提及的第一點是沒錯的,也就是提醒了更多用戶蘋果記錄信息這個事實的存在。于此,蘋果應該檢討其隱私權的告知透明度。后面一條,前面分析過,大家都懂,因此倒也不必驚慌失措。最重要的是,蘋果提供了關閉記錄常用地理位置的選項,亦算是給了用戶選擇的權利——雖然有很大一部分用戶不知道這件事情。如果你對于這種記錄常見地理位置的做法很沒有安全感,或是因為這種不透明行為而厭惡此事,關閉該選項是一種可行方案。這也算是一種解決方式。
最后,還是想說重點的一句:互聯網時代,已經沒有完全的隱私可言。當你在亞馬遜上看到自己想買的東西已經被分門別類的推薦覺得異常便利的時候;當你登陸某個社交平臺覺得不用密碼是件非常便利的事情的時候;當你發現你的手機天氣預報跟著出差的你同步變動無需手動調整的時候……廣義的“隱私”信息都已經在這里被服務商所使用,但這些事情的后果是給你帶來了便利,你就不會覺得這些屬于令人困擾的“隱私泄露”。因此,廣義的“隱私”——個人信息,既然在互聯網時代已無徹底的保護可言,我們只能要求一項更加自律的行為準則:服務提供商給予消費者充分知情權,令消費者知曉獲取信息這件事,以及信息被用作何用,以及提供可以令消費者信任的使用授權個人信息帶來便利的功能。而籍由央視的這次報道,亦可推動民眾對真正的隱私邊界和使用的討論和反思——說句實話,相比而言蘋果其實已經做得夠好,魚龍混雜的安卓手機,有哪個App真正敢說我沒拿你的個人信息做點什么奇奇怪怪的用途呢?
轉自 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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