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360搜索引擎是否違反Robots協議(也稱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等)引發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北京. . .
8月7日,圍繞360搜索引擎是否違反Robots協議(也稱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等)引發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應賠償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70萬元,同時駁回百度公司其他訴訟請求。
百度和360代理律師現場并沒有提出異議,表示將于后期商議之后再進行相關請求。
百度訴360違反Robots協議案于2013年由百度向法院提起訴訟。百度方面認為,360公然違反Robots協議,隨意抓取、復制其網站內容據為己有的行為嚴重侵犯了百度公司的權益,并損害了百度及廣大網民的利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向其索賠1億元人民幣。
原標題:百度訴360違反爬蟲協議案宣判:360賠償70萬